SGDKJY[20200208](外)第002号
园区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5号)》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经营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沈政发〔2020〕4号)》文件精神,确保开/复工的企业正常运转,沈阳工业大学科技园对要求开/复工的园区企业提出以下要求,特此通知。
一、申请报告制
符合文件要求的企业要求开/复工的,提前申请,经审批可以开/复工的,采取日报告制度,提前一天向科技园报告第二天上班人员信息。对于没有提前申请,提前上报相关信息的企业,科技园有权拒绝其进入园区。
二、进楼测温制
对进入园区的人员,需进行体温测量,A、B座具体事项由科技园有限公司负责管理,C、D座具体事项分别由沈阳工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和沈阳工大通益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有高烧、低烧症状者禁止入内,并且及时与防控小组取得联系,上报有关部门。
三、佩戴口罩制
进入园区(办公楼)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否则禁止入内。在园区公共场所走动必须佩戴口罩。
四、联络网络制度
各公司人员原则上不要去其他公司,有事沟通采用电话、微信、网络等方式。
五、值班坚守制
科技园设值班人员,有事请尽量采用电话、微信、网络等方式沟通。
六、企业自治制
沈阳市已经发布《企业复工疫情防控指南(第一版)》,各公司参照执行,建立自己公司的疫情防护体系。
备注:上班高峰由于测温可能会对于进入园区的车辆造成拥堵,特殊时期请谅解,并请公司负责人向本公司员工传达,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沈阳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2020年2月8日